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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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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20-07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卫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向两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5,862,068股,发行价格为4.6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19,999,995.52元,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35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49,995.52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事项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102002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688018800017565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0年1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32,281.65元,均为利息收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按计划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报备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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