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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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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10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吴玲女士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向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支持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核心资产安全,促进公司诉讼事项的解决,如需要恒康医疗收购京福华越、京福华采基金份额或医院时,由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金控”)组织不超过1,100,000,000.00元资金予以支持实施,该事项已经获得健康金控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的议案》

  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同意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大连辽渔医院 100%的出资人权益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简称“标的权益”)。标的权益的转让价格参考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权益转让价格为900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向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支持的议案》及《关于转让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10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大连辽渔医院 100%的出资人权益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简称“标的权益”)。标的权益的转让价格参考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权益转让价格为9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权益转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辽渔医院2019年度及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亚会(川)专审字(2020)038号】。

  (三)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为交易标的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金额4800万元),公司将尽快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予以解决;不存在委托理财等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吉林省慧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价格

  标的权益的转让价格参考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权益转让价格为 9000万元人民币。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标的权益转让甲方以现金收购辽渔医院100%权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标的权益转让预付款4500万元,本协议生效后该预付款转为标的权益转让首付款。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完成辽渔医院章程变更,及辽渔医院理事会、监事会等的改选。

  第二期:2021年3月 30日前,甲方支付剩余标的权益转让价款4500万元。

  (三)过渡期安排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权益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辽渔医院按本协议签署前的正常程序开展其业务。双方同意,辽渔医院不得从事处置资产、购买重大资产、重大投资、增加债务、放弃债权或协议利益、核销账面债务等影响医院资产、债务及权益状况平稳过渡的行为,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四)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转让不涉及土地租赁情况,交易涉及人员安置将在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妥善安置。

  六、交易对方支付能力及公司款项回收的风险判断

  经评估,受让方具备本次权益转让价款的支付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款项回收风险。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决定转让大连辽渔医院100%出资人权益。本次权益转让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障公司长远健康稳定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

  本次权益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交易标的权益,交易标的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约为8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10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授权董事会向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支持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转让大连辽渔医院出资人权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曹维 向妮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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