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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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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0年11月24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后续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原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材收购;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浙绍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40010 号)。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毒用品、无需审批的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代理、发布、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肥料销售,肥料生产,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药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经营,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277,835,875股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的资产交割和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由210,149,045股变更为487,984,920股。由于期间可转债转股,截至2020年11月19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10,149,107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87,984,982股。

  综上所述,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和可转换债券转股的因素,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487,984,982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发生变更,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相匹配,更能体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中文名称由“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Huatong Pharmaceutical Co.,Ltd.”变更为“ZJAMP Group Co., Ltd.”(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公司证券简称由“华通医药”变更为“浙农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与投资者联系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重组后的经营管理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公司拟对办公地址、投资者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进行变更,变更后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邮编:310051

  联系电话:0571-87661645

  传真:0571-87661217

  电子邮箱:zngf002758@znjtgf.com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与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为增加现金分红实施灵活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在确保现金分红比例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随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包中海、林昌斌、林上华、姚瑶、李文华、钱木水回避表决。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情况进行预计。2020年度公司拟与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114,707.55万元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保函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前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重组前2020年度总额为2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98.23亿元对外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亿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担保、控股企业之间担保及其内部担保额度为97.23亿元。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前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公司拟于2020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5.10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理财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前有效(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2亿美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200万元。上述业务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通过前有效(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前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部职能部门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应对公司上市新起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对总部职能部门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上市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由办公室、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企管投资部、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审计部、证券部、信息中心组成。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名称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拟根据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章程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增加选举林昌斌先生、钱木水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包中海、林昌斌、李文华、钱木水、吕圭源,其中包中海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增加选举的委员林昌斌先生、钱木水先生简历详见 2020年10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累积投票制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控股子公司2020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波动、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结合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实际经营情况,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分红方案的灵活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机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名称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拟根据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章程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累积投票制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0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且新增多个关联方主体,关联交易情况变化较大。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20年度公司拟与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114,707.55万元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入资产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包中海、林昌斌、林上华、姚瑶、李文华、钱木水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汪路平、林昌斌、钱木水、袁炳荣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上表涉及的“截至目前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注2: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且新增多个关联方主体,关联交易情况变化较大。截至目前,公司已发生的92,173.24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12号

  法定代表人:邵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224B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科技开发,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种广告,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29.69亿元、净资产为147.2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17.75亿元,净利润14.6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339号5号楼南区4层

  法定代表人:陶维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25269330U

  经营范围:农药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凭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化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用薄膜、农用金属工具批发、零售、连锁经营;农用薄膜制造;玻璃制品、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销售;钢架大棚、玻璃温室设施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花卉、苗木、机电设备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农业节水型灌溉机械、灌溉系统设计;农业灌溉工程施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园艺服务;农场劳务承包人的活动(不含许可项目);智能农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兼营其他一切合法业务,其中属于依法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0亿元、净资产为1.37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86亿元,净利润0.24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B-1栋四楼

  法定代表人:张革利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45136877E

  经营范围:批发:丙酮、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类中的低闪点、中闪点、高闪点易燃液体项;苯酚等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类中的毒害品项;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烧碱)、甲醛等腐蚀品类中的酸性、碱性和其他腐蚀品项;易燃固体:硫磺、三聚甲醛、多聚甲醛(以下危险化学品除外:1、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成品油、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2、无仓储及店面,若需仓储和店面,须另行申办;3、尚需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的,凭其他资质证、许可证、备案证经营。)(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有效期2020年02月25日至2023年02月24日);化肥、肥料、农膜、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农业机械、饲料、农副产品(除粮油)、三聚氰胺、硫酸铜、农药(除危险化学品)、镍铁、聚戊四醇、塑料及塑料制品(除超薄塑料袋)、纯碱、氯化铵、石油焦的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房屋租赁、土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仅限陆路及航空代理);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4亿元、净资产为0.2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4.02亿元,净利润12.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大阪市西区江户堀一丁目3番15号

  法定代表人:田中健一

  企业类型:外国(地区)企业

  注册资本:日元43,420,548,178元

  经营范围:生产钛白粉、其他无机化学工业产品、交易及进出口;生产农药、其他有机化学工业产品、交易及进出口;生产医药品、医药品的外部包装、医疗器械、动物用医药品、交易及进出口;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承包及监理及相关的技术指导;矿山的管理;房地产的交易、租赁借贷、管理及中介;电器及蒸气的供给及销售;损害保险代理业务及募集生命保险业务;从事在经营方面得到认可的其他上市公司所有的股票及投资;从事与前面各项有关的指导业务;从事与前面各项有关附带的事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10.79亿元、净资产为49.2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4.93亿元,净利润1.5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

  法定代表人:谈福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72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142829332J

  经营范围:氨[液化的,含氨〉50%]、二氧化碳[液化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硫磺的制造;车用尿素水溶液(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普通货运;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食品添加剂的制造和销售;煤炭的销售;化肥、电机线圈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车用尿素水溶液(除危险化学品)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5.52亿元、净资产为29.1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7.24亿元,净利润9.1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6层608

  法定代表人:杜兰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7323197K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9亿元、净资产为0.0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55亿元,净利润12.7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华东村

  法定代表人:缪宏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972033958

  经营范围:化肥、农用薄膜及其它农业生产资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内容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百货,纺织品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21亿元、净资产为0.1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49亿元,净利润5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恒丰大厦209室

  法定代表人:何龙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5816679613

  经营范围:资产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日用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销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45亿元、净资产为0.3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5万元,净利润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新加坡建利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晟

  企业类型:外国(地区)企业

  注册资本: 美元10,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批发贸易(包括一般进口商和出口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13亿美元、净资产为110万美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64亿美元,净利润6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商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1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保函等有关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前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2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前2020年度总额为2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98.23亿元对外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新增多家下属企业,对外担保事项发生较大变化。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重组前2020年度总额为2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98.23亿元对外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亿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控股企业之间及其内部担保额度为97.23亿元。在担保总额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企业担保额度为41.7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达70%的企业担保额度为56.5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担保余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备考合并数据)。

  (二)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控股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及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

  2020年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控股企业之间互保及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总额为97.23亿元。其中,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6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10亿元;6家控股企业之间相互担保额度为18.40亿元;6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额度为71.73亿元,具体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14亿元,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3.55亿元,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0.55亿元,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0.3亿元,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35.75亿元,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17.58亿元。

  1、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控股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

  单位:万元

  ■

  3、控股企业内部担保

  (1)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内部担保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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