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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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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13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于涉及资产重组项目的相关事项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的批复,本次股东大会将取消审议该部分提案。取消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一、原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4.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二、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公司拟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拟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由于公司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标的公司的评估报告备案文件以及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批复,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的规定要求,公司目前暂不具备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提案。公司将在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发布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案调整后)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案调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重组项目相关提案中,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尚待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及审批,为确保重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组项目的相关提案,股权登记日仍为2020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35)。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

  2.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1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娟,电话:027-88717133、88717136,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djcydl@sina.com。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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