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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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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1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兴JLC3,期权代码:0370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www.zte.com.cn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资格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0年11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业务骨干不超过16,349.2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5,849.20万份,预留权益5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中兴通讯股票(人民币A股普通股)的权利,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4.47元/股。

  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

  2、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计6,123人。

  3、首次授予数量:15,847.20万份。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人民币34.47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

  6、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起1年届满后,若满足行权条件,可分批次按以下行权安排,行使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

  未满足业绩条件而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7、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指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条件:

  ■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中兴JLC3

  2、期权代码:037099

  3、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123人,其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人、其他激励对象6,113人。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4、上述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一致,未有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四、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健全和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价值。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1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同意设立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选举徐子阳先生、顾军营先生、李莹女士为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管理层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徐子阳为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徐子阳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顾军营先生为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李莹女士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除此之外,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11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和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管理层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0年11月7日发布的《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30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金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中金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二)资产管理计划类别

  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三)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

  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以及管理层持股计划的规定,最大限度的实现管理层持股计划的目的。

  (五)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及比例

  委托资产用于投资以下投资标的,委托资产投资比例均为按照市值计算占委托资产净值的比例:

  (1)权益类资产:指管理层持股计划约定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063.SZ):投资比例为80%-100%;

  (2)现金类资产:银行存款:投资比例为0%-100%;如需增加其它投资范围,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经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之间协商一致可对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应为管理人调整投资组合留出必要的时间。

  (六)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

  本计划管理期限为3年,自计划成立日起算,管理人有权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或展期。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费用

  1、管理费:管理费按26万元/自然年度收取,不足一自然年度的按照当年实际天数收取。

  2、托管费:托管费按2万元/自然年度收取,不足一自然年度的按照当年实际天数收取。

  上述每日计提,按自然季度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自动顺延。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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