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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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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0-099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11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j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1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327,950.0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0,000.00元,扣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12,632,075.47元(不含税),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327,367,924.53元。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206,255.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1,668.80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可转债募发行集资金到位之前,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413号),截至2020年1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7,327,9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合计27,327,95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中“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该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洽洽食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0,000.00元,扣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12,632,075.47元(不含税),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327,367,924.53元。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206,255.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1,668.80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稻香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等银行分支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6日,公司、子公司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滁州洽洽坚果休闲食品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划转。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由财务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该类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洽洽食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使用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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