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4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国资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体育”)正在与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交易对方”或“本主体”)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最终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

  鉴于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茵体育,证券代码:000558)自2020年11月30日(周一)开市起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即在2020年12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预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0年12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文旅集团持有的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3.34%股权。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交易对方及重组意向函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文旅集团。

  2020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文旅集团发来的关于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的整体意向方案为莱茵体育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本主体持有的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3.34%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依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相关评估结果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备案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3、本次重组若最终确定进行交易的,相关方需协商签订正式、具体的交易文件,并且交易的具体事项以该等交易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

  4、本主体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将与相关方就交易方案及细节内容进行进一步商谈论证。为防范本次重组的敏感信息泄露,对莱茵体育带来不利影响,请莱茵体育收到本函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

  四、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五、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六、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交易对方关于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