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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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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9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届次: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20年11月27日

  3、 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通知

  4、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9日

  5、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公司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 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

  8、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贵生

  9、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11月29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徐波弃权,未说明弃权理由。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 的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独立董事严晖、李璐、林立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徐波弃权且未说明弃权理由。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议案内容及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徐波弃权,未说明弃权理由。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15日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徐波弃权,未说明弃权理由。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9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届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20年11月27日

  3、 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通知

  4、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9日

  5、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公司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 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8、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

  9、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9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本次交易为三家标的公司捆绑联合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同时受让三家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确定在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底价为141,859万元;其中标的公司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分别为:业际光电22,539.85万元、平波电子12,830.07万元、珠海晨新106,489.00万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晨新”)100%股权、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际光电”)100%股权以及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波电子”)100%股权,以上统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公司名称: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1日

  住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二路8号C栋、大型装配车间

  法定代表人:何鵾

  注册资本:人民币54,560.40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珠海晨新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公司名称: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3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高科大道8号E栋101

  法定代表人:刘森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产品、触摸屏及原料、手机触摸屏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业际光电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3、公司名称: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月16日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新安大道50号厂房第六层

  法定代表人:李林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6,260.6815万元

  经营范围:产销:电子制品、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冷光片、发光二极管、广告机、画框、广告机主板、广告显示屏、会议一体机、平板电脑、指纹模组、摄像头模组、电池、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线路板、智能控制系统产品、家电控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平波电子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二)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本次交易为三家标的公司捆绑联合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同时受让三家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确定在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底价为141,859万元;其中标的公司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分别为:业际光电22,539.85万元、平波电子12,830.07万元、珠海晨新106,489.0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本次交易具体协议和内容将在公开挂牌转让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和安排。

  五、交易基准日及交割日

  本次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即交割日),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上述盈利或亏损不含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实施的股东分红。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职工安置计划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相关事项,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岗位、待遇等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变更。

  (二)债权债务处理

  1、除非另有约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2、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下同)与标的公司间经营性的债权债务,按照双方具体经营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截至2020年10月31日,除经营性往来外,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余额为3.89亿元,债务余额3.77亿元,各方应自交割日起按约定付息,且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

  (三)主要资产使用及租赁

  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在股权交割前存在的双方经营所必须的使用、占用、租赁资产的情形,在交割后的过渡期内原则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公司使用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的,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使用状态,由公司与标的公司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租赁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过渡期届满,标的公司有权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收回该等资产并自行决定不再向公司出租;

  2、标的公司使用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的,过渡期内由受让方决定是否由标的公司继续使用,如继续使用,由公司与标的公司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租赁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过渡期届满,公司有权在提前一个月通知标的公司的情况下收回该等资产并自行决定不再向标的公司出租。

  (四)担保处理原则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亿元。自交割日起,公司不再为标的公司新增担保及担保项下的借款;公司为标的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受让方及标的公司应于交割日之前全部清偿完毕上述担保相关的债务或与授信机构协商置换担保方;对于不能清偿或不能置换的担保部分,由受让方或其关联方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措施,直至公司担保责任解除为止,并由标的公司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如公司最终承担担保责任的,受让方及标的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公司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五)公司不存在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形。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主要目的为(1)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能结构;(2)整合资源分布,提升经营效率;(3)补充营运资本,回笼投资资金。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珠海晨新、业际光电以及平波电子股权,珠海晨新、业际光电以及平波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及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八、本次交易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挂牌时机、挂牌价格、产权交易所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二)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三)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报批、挂牌手续办理等事宜;

  (四)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所成交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备案、登记事宜;

  (六)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未在上述有效期内完成股权的交割,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九、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严晖、李璐、林立永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回笼投资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徐波弃权。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一、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及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9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3:00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 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8:30至12:00,13:30至18: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合力泰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谨、吴丽明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7”,投票简称为“合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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