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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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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9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2号)文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761,046,394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每股配股价格为5.00元,募集总金额为3,805,231,97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登记费用48,526,104.64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为3,756,705,865.36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52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总金额为3,805,231,97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登记费用48,526,104.64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为3,756,705,865.3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具体使用金额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债券自营业务、资本中介业务和向子公司增资项目。公司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支行(账号为35117580300000037、35117580300000050和35117580300000013)开设的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为0元,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支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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