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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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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0-09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5%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2020年度回购股份”)。2020年度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2元/股。2020年度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61)。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0年11月27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20年度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236,511股,占公司总股本5.32%,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7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3.9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度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2020年度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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