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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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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端,基金代码:150249)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端,基金代码:150250)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并终止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11月2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腾安基金为以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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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自2020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上述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享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腾安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以腾安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腾安基金网站:https://www.txfund.com/

  2、腾安基金客服电话:95017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风险提示:

  (一)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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