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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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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0-077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林景途”)持有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1,42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景林景途、景胜伟达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现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六)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其中,景林景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 %),景胜伟达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2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景林景途已于2020年6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景林景途、景胜伟达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景胜伟达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两年内将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持有股份数量(包括其在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以及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后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中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截至目前,景林景途、景胜伟达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景林景途与景胜伟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景林景途与景胜伟达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景林景途与景胜伟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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