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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068号)。中国证监会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