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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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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聚远鑫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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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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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87个日历月的期间。本基金首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87个日历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87个日历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依此类推,如上述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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