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部分公司客户;上述客户应为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亿元;除本次审议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事项。

  ●若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预计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上述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拟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具体名称、担保金额尚不确定。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的客户;被担保人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基本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阅了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已经高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高测股份本次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595.5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13%;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共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订单融资、票据质押、票据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顼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相关事宜。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将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1日

  至2020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 年 11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7日上午 10:00-11:00

  (二)登记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  :熊玉琳

  联系电话:87903188-832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