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宁波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申(认)购(包括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固定费率不打折。具体折扣费率以宁波银行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宁波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宁波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宁波银行申(认)购(包括定投)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宁波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宁波银行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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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分级基础份额,简称“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基金代码:160418;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A,基金代码:150299;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B,基金代码:150300)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与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银行股A与银行股B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并终止银行股A与银行股B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银行股A、银行股B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银行股A、银行股B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银行股A、银行股B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