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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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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远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60,596,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44,174,3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1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422,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47%。(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897,5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75,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422,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4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719,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1,362,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7%;弃权514,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140%;反对1,362,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7%;弃权514,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5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陈必成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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