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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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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125-02号)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1执恢105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9,104,4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710,350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一、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本次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系沈培今与南京扬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南京扬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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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持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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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9,808,477股,占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0%。沈培今累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9,814,827股,占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0%;被轮候冻结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90,710,350股,被轮候冻结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79,104,477股。

  二、控股股东相关情况

  (一)沈培今债务逾期及重大诉讼情况

  1、沈培今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840,000股于2019年1月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被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起诉,法院裁定将沈培今质押的上述公司93,840,000股冻结。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司法处置股票公告》([2019]沪74执251号),上海金融法院已将沈培今持有的公司93,8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了股票司法处置,并已完成上述股票过户手续。

  2、沈培今于2019年1月收到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沈培今与中泰资管股票质押回购纠纷的立案传票,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审查终结,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沈培今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534,000股,中泰资管就股票变卖后的价款在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9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拍卖沈培今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53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0.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3、沈培今于2018年4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5,575,226股质押给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于2020年1月15日将沈培今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5,575,226股司法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4、因杨金毛与沈培今借款纠纷一案,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于2020年5月6日将沈培今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3,529,251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70,000股司法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冻结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20-022)。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沈培今、朱礼静之间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于2020年5月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初833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沈培今、朱礼静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892,108,611.11元或查封、扣押两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沈培今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况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沈培今余额37,812.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1)公司应收沈培今资金占用款余额中35,100.00万元资金占用款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通过预付项目投资款等形式支付给沈培今安排的第三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6,000万元。

  (2)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向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已由沈培今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根据沈培今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其对占用资金的解决方式及时间安排如下:“(1)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40%(即人民币15,120万元);(2)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 30%(即人民币11,340万元);(3)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违规担保情况

  (1)2020年5月,公司及沈培今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民初43号】等材料。根据材料:“2017年6月18日,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升借(2017)年字0619号),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借款年利率为10%,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公司及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28日,公司向杨金毛出具《承诺函》,确认15,000万元的借款本息仍未支付,并保证向杨金毛偿清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4月30日,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沈培今、公司存款人民币26,0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折合与上述人民币等额的财产。经公司自查,上述诉状提及的公司为沈培今与杨金毛于2017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诉状提及的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承诺函》确认向杨金毛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2020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收到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21民初1644号】等材料。根据材料:“升华小贷与夏继明、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最保借字第058号《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升华小贷与夏继明、拜克生物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 最抵借字第021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升华小贷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2日期间内向被告夏继明发放最高贷款限额600万元,借款月利率2%,拜克生物以其不动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夏继明实际向升华小贷借入500万元。”

  2020年8月25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由夏继明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及夏继明与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公司及拜克生物为上述借款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三)本次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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