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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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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0-7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3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玉熙、吴国森、方锡权、王志华、董世豪、吴晓波、洪仁贵、骆百能、梅松林、李少波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91,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50),2020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56)。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1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吴国森及董世豪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

  2、截至本公告日,吴玉熙、方锡权、王志华、吴晓波、洪仁贵、骆百能、梅松林、李少波先生及丁红莉、戴享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高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股东均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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