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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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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10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拟在该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6)和《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4)。

  公司近日收到恒天然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24日,恒天然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恒天然通过2015年3月要约收购取得,详见巨潮资讯网《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2)。本次减持主体恒天然无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8月28日,恒天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恒天然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包括本次减持)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自2020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至本公告日,恒天然累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完成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恒天然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备查文件

  1、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10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9,499,6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2%)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恒天然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通过2015年3月要约收购取得。

  3、拟减持数量: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恒天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时间、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恒天然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恒天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恒天然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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