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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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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4日上午9:3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0)。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4日上午10:3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洪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原董事李晓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副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补选董事一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亚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朱亚辉先生简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朱亚辉先生同时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1月25日

  附:朱亚辉先生简历

  朱亚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苏州大学本科学历,复旦大学EMBA。曾任职常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虞山镇党委书记、苏州文化旅游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金大地集团常务副总裁,金奥地产总裁、苏州中锐投资集团副总裁。现任丽鹏股份总裁职务。

  截至目前,朱亚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朱亚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丽鹏股份”)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03,856,38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80,999,992.6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7,273,856.38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63,726,136.26元人民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6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10,526,3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1,210,195.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789,802.49元人民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2,261.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2,241.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转入基本户资金19.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8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78.1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603.60万元,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275.3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084)。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均己集中投入,近期各项目因施工进度、客户进度安排等因素尚无较大金额的支出安排,因此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但近期正值公司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结算付款高峰期,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不超过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暂时补流”,具体涉及的募投项目及补流金额如下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1,305万元。

  单位:万元

  ■

  五、公司承诺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丽鹏股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丽鹏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3、丽鹏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0年12月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在2020年11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1楼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拓  王小翠

  联系电话:021-22192779

  传    真:021-22192753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邮编:200335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374;

  (2)投票简称:“丽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附件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刘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雷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后附雷宇先生简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监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雷宇先生简历

  雷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3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持有中级经济师、金融风险师高级(FRM)证书、银行从业证书、基金从业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07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在浦发银行贵阳分行担任对公客户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在贵安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主管,2018年11月至2020年2月借调至贵州贵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20年3月至今在贵阳产控资本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贵阳产控资本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81%。

  截至目前,雷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雷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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