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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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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起步”)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福建起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福建起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起步根据其自身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支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2020年11月23日,公司与泉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建起步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福建起步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城南工业区东拓新区(涂寨)

  法定代表人:周建永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鞋制造;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制鞋原辅材料销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福建起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起步资产总额为44,660.92万元,负债总额为19,703.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703.97万元,净资产为24,956.95万元;2019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20,482.65万元,净利润110.08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9月30日,福建起步资产总额为41,401.46万元,负债总额为16,128.1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128.14万元,净资产为25,273.32万元;2020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9,852.17万元,净利润316.37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与泉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建起步向泉州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债权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支行

  乙方(保证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在人民币4,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担保协议、各类票据关系形成的包括贴现协议在内的各类债权文件、信用证等各类贸易融资合同以及其他债权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三)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主债权所述之最高余额内。

  (五)保证期间

  4.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对外付款之次日起两年。

  4.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4.4.若主合同为各类贸易融资合同或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单笔贸易融资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两年。

  4.5若主合同为其他债权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07,0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61%。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7,0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81%;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1%;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利民、董事程银微、董事周建永、自然人祁小秋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9%。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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