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新增信托公司合规总监任职资格条件及许可程序内容。三是优化信托公司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独立董事监管,提高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明确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信托公司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
为落实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办法》取消了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周茂华认为,《办法》通过优化许可流程程序,简化申请材料,降低准入门槛,增加业务品种等,利好外资进入国内市场。
中银国际证券非银分析师兰晓飞认为,引入外资投资者进入信托业的初衷是通过境外股东帮助参股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业务拓宽能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等。目前,中国信托业正经历资管新规后的行业转型,监管希望通过引入外资持股股东,增强信托业的全球配置能力、主动管理及投资能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初衷不变。《办法》取消外资入股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将提升国内信托吸引力,催生外资在国内市场布局,增强市场多元活力。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强化监管导向,主要是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本源业务,引导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真正实现信托业转型发展。为此,信托公司需要加大力度发展慈善信托、财富管理业务、服务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