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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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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107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055,47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且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9)。

  2020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11月24日,华融华侨共减持公司股份33,054,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华融华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受让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融华侨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融华侨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华融华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相关细则,华融华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不得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三、备查文件

  1、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108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批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0,554,78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68916700

  传真:010-68916700-6759

  邮箱:002413@racodf.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杜鹏飞、朱李岑

  联系人:张宁、孟杉

  联系电话:010-86451019、010-86451777

  邮箱:yxh@csc.com.cn

  传真:010-85130542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106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股东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科众投”)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018,49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雷科众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上述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096,4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5%)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0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5)。

  2020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雷科众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11月23日,雷科众投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雷科众投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雷科众投于2019年3月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7,638,335股雷科防务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雷科众投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雷科众投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雷科众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雷科众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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