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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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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33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等。本次修订后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1月25日起正式生效。现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修改涉及的基金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33只公募基金,基金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

  1、基金合同涉及修改内容

  (1)“投资范围”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

  以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创新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以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策略增加内容如下: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置比例。”

  (3)“投资限制”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投资限制

  以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限制增加内容如下:

  “(1)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创新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4)“估值方法”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

  以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估值方法增加内容如下: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基金合同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

  以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基金合同“前言”部分新增的风险提示内容如下: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托管协议涉及修改内容

  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根据相应基金合同的修改一并调整。

  3、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0年11月25日起生效,修改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文本将于同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披露。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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