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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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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8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构建家具专用装备制造和IDC及云服务两大板块业务的交叉融合,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在厦门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公司计划通过整合自身技术研发资源、与有实力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引入新的技术孵化模式等方法,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力量,加快公司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换代,巩固并扩大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同时为公司培养专业高素质技术人才。

  《关于成立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5,468,065元变更为295,455,913元。

  综上,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5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9,4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5,468,065股的0.348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建林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9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惠芳主持,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5,468,065元变更为295,455,913元。

  综上,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150名激励对象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029,48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0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

  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构建家具专用装备制造和IDC及云服务两大板块业务的交叉融合,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出资不超过10,000万元在厦门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计划通过整合自身技术研发资源、与有实力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引入新的技术孵化模式等方法,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力量,加快公司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换代,巩固并扩大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同时为公司培养专业高素质技术人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注册名称: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

  2、拟定公司经营范围:在云计算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拟定注册地址:厦门市;

  5、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份;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出资方式:自筹资金;

  具体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研究院可整合公司的研发力量与资源,并在依托厦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同步与厦门高等院校深入合作,将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资源,从而进一步推进公司“双主业”的协同发展,是公司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根据公司现有竞争优势、技术积累及行业发展趋势,预期本项目实施,将对公司收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发展的需要,但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人才引进不足、技术研发不及预期、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超出预期、云计算及云管理服务行业整体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及其他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管理经验及自身的资源优势,同时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兴股份”)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5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17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17年11月7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7、2017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16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2元/股,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8、2018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确定2018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为每股17.59元,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李春泉、熊文、颜国庆、惠全宁、陈扬炼、明海蓉、谭小林、李嘉豪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012元,回购总金额为945,540元。2019年1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426,050股减至131,381,050股。

  1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4万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8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1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军强、李俊清、罗良庚、袁明、夏利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150元,回购总金额为659,880元。2019年6月1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381,050股减至131,349,850股。

  15、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万股。

  16、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1,349,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118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118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040,366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为300,025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5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8月26日上市流通。

  17、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秦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4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304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037元,回购注销秦磊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596元,回购总金额为625,130.45元。2020年1月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97,040,366股减至196,995,362股。

  19、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8,438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上市流通。

  20、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2020年6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

  21、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3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20年8月25日上市流通。

  22、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原因

  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上述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295,468,065股的0.0041%。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按下述规定需对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回购数量为原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本次回购价格根据派息后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回购价格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18年5月29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0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

  2019年6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2019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1,349,850股为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118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118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040,366股。

  2020年6月23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后的196,978,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共计转增98,489,3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5,468,065股。

  因此:

  (20.72-0.5001187)/(1+0.5001187)=13.479元/股;

  (13.479-0.3)/(1+0.5)=8.786元/股。

  (2)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三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即:

  P=P0 ×(1+2.75%×D÷360)

  其中:P为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

  因此:

  8.786×(1+2.75%×1099÷360)=9.524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的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

  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南兴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办理指南9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南兴股份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5,468,065元减至295,455,9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议案,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5,468,065元变更为295,455,913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拟根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后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29,4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5,468,065股的0.3484%。

  2、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流通

  前,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兴股份”)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5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17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17年11月7日,公司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7、2017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16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2元/股,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8、2018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确定2018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为每股17.59元,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李春泉、熊文、颜国庆、惠全宁、陈扬炼、明海蓉、谭小林、李嘉豪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012元,回购总金额为945,540元。2019年1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426,050股减至131,381,050股。

  1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4万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8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1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军强、李俊清、罗良庚、袁明、夏利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150元,回购总金额为659,880元。2019年6月1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1,381,050股减至131,349,850股。

  15、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万股。

  16、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1,349,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118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1187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040,366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为300,025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5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8月26日上市流通。

  17、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秦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4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李中都、贾开建、赵莉莉、刘运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304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037元,回购注销秦磊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596元,回购总金额为625,130.45元。2020年1月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97,040,366股减至196,995,362股。

  19、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8,438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上市流通。

  20、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温顺林、温增亮、郑勇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温顺林、温增亮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4.174元,回购注销郑勇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2股,回购价格为每股11.679元,回购总金额为204,583.46元。2020年6月12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96,995,362股减至196,978,710股。

  21、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53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于2020年8月25日上市流通。

  22、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唐波勇、张伟华、罗远思首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9.524元,回购总金额为115,735.65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468,065股减至295,455,913股。

  23、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15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9,483股。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和30%。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6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1,029,4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5,468,065股的0.3484%。具体如下:

  ■

  注:

  1、2017年11月6日,上述激励对象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5,000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2、2018年11月28日,上述激励对象第一期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610,000股上市流通;

  3、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5,000股增至1,372,608股。

  4、2019年11月25日,上述激励对象第二期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686,288股上市流通;

  5、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6,320股增至1,029,483股。

  6、激励对象中杨建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健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150名激励对象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029,48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南兴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办理指南9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南兴股份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5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及《公司章程》《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18,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批准投资额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六、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159期D款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已将上述的理财产品予以赎回,取得理财收益314,246.58元,并已将本金及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购买了单位“益存通”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576期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已将上述的理财产品予以赎回,取得理财收益284,526.26元,并已将本金及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相关购买凭证及收益凭证。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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