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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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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8%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11月26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8)。

  (3)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17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19人均已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其中有2名外籍激励对象因外汇原因尚未完成出资,因此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17人。预计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到期之前,该2名外籍激励对象将完成出资,公司将为其完成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年11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0,5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9362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10月23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已收到17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30,500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957,712.5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27,212.53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0,030,5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80,030,500.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80,823,053.15元,公司2020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0103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80,030,5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3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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