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0-12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1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裁定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2020年10月13日,管理人与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航物流”)签署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详见2020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与候任重整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2)。

  2020年10月22日,安通控股、管理人与各方一致确认的财务投资人签署完成《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详见2020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与候任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8)。

  2020年11月4日,泉州中院作出(2020)闽05破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安通控股重整程序,安通控股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安通控股重整计划被泉州中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招航物流及各财务投资人成为安通控股重整案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现将《重整投资协议》执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

  2020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通知,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及重整进展情况,重整投资人已于11月20日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共计45.27亿元。具体如下:

  产业投资人: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完毕人民币13.50亿元。

  财务投资人1:一润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6.00亿元。

  财务投资人2:北京东富华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完毕人民币4.00亿元。

  财务投资人3:广东博资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完毕人民币4.00亿元。

  财务投资人4:深圳市招平协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完毕人民币3.73亿元。

  财务投资人5: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3.50亿元。

  财务投资人6:中保投-信达壹号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付完毕人民币3.00亿元。

  财务投资人7:宁波环生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完毕人民币3.00亿元。

  财务投资人8: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1.02亿元。

  财务投资人9: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1.02亿元。

  财务投资人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人民币1.00亿元。

  财务投资人11:陕西金鲤航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支付完毕人民币1.00亿元。

  财务投资人12: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招商证券资管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支付完毕人民币0.50亿元。

  二、《重整投资协议》履行的后续安排

  未来阶段,公司将严格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的要求,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履行重整投资协议规定的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泉州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 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2020年11月4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能否执行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

  3.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4.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