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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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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94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1.2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60%,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同比下降或亏损的可能性。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青稞酒”)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36 号”《关于对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提及事项,公司已向深交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中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0年11月11日、11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41%;2020年11月16日、11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微信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分别于2020 年 11 月 11 日、2020年 11 月 12 日、 2020 年 11 月 16 日、2020年 11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00,000 股、295,000 股、89,000 股、36,000 股,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动期间共计减持 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并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计划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829,3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4065%(包括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以青稞为原料的酒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 公司主营天佑德、互助、八大作坊、世义德、永庆和系列青稞酒。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从农历大年初一开始各地零售和餐饮终端基本处于停业状态,春节传统的走亲访友和大规模家庭聚会基本停滞,春节期间的产品动销有较大影响。加之,跨省旅游在 7 月下旬才开放,对公司旅游季的销售有较大影响。2020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6亿,较上年同期下降 33.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431.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60%。

  综上,除上述疫情影响外,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根据你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1.26 万元,同比下降333.60%,且你公司未对 2020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1.3.1 条的规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如是,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并进行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1.2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60%,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同比下降或亏损的可能性。

  经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1.3.1 条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尚无法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公司尚不存在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1.3.1 条的规定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三、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2020年9月14日,公司通过电话沟通接受个人投资者调研,与投资者沟通天佑德青稞酒与其他香型白酒的区别、天佑德青稞酒的特色以及天佑德青稞酒的战略布局,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青青稞酒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除上述接待个人投资者调研外,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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