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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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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2020-01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改制重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概述

  2020年6月29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藏国资委”)、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城投”)及仲巴县马泉河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仲巴县马泉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之改制重组协议》;同日,中国宝武与日喀则城投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前述协议,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改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中国宝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喀则城投将合计持有改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矿业总公司52%的股权,能对其实施控制,并通过改制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的矿业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2.27%股份,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由西藏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4日、6月30日和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矿业总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受让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国资产权 [2020]599号),原则同意中国宝武通过增资矿业总公司等方式间接受让本公司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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