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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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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8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有法人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石化”)与国有法人股东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化联营”)的通知,燕山石化与燕化联营签署《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中迪投资股票之划转协议》,燕化联营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613,5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55%的股份无偿划转给燕山石化。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燕山石化持有本公司7,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0%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燕化联营持有本公司13,613,5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55%的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燕山石化将持有本公司7,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0%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13,613,5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55%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持有本公司20,789,5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95%的股份。燕化联营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刚。

  4、注册资本:人民币198,658.7万元。

  5、成立日期:1993年1月6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7、经营范围:汽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三氯甲烷、其它危险化学品、苯酚、甲醇、甲基叔丁基醚、正丁烷、1-丁烯、丙烯、苯、1,2-二甲苯、1,3-丁二烯[稳定的]、乙烯、乙酸[含量>80%]、吗啉、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正己烷、环己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烷基锂、三异丁基铝、四氯化硅、氯甲烷、二氯化乙基铝、烷基铝氢化物、四氢呋喃、溴、糠醛、氯化氢[无水]、氨、苯醌、1,4-苯二酚、叔丁基过氧-2-乙基己酸酯[52%〈含量≤100%]、叔丁基过氧新戊酸酯[67%〈含量≤77%,含A型稀释剂≥23%]、过氧化氢叔丁基[含量≤79%、含水〉1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03日);销售食品;饮用水供水服务;原油加工、乙烯生产及配套建设锅炉、储罐、原料输送管道等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仓储;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租赁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供热服务(燃煤、燃油热力供应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人才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设计、制作电视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饮用水供水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燕山石化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胡声威。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2年7月6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东路11号。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房屋租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燕化联营为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无偿划转双方签署的协议概况

  (一)协议双方

  1、股份划入方: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股份划出方: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有限公司

  (二)无偿划转方案

  燕化联营将其持有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3,613,503股,占其总股本4.55%的无限售流通股无偿划转至燕山石化。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告成立。

  四、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后续安排

  1、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燕山石化与燕化联营签署的《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中迪投资股票之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8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0年11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六名董事中五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勤先生因无法直接取得联系,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8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欣科技”)2,263,000股,占其总股本3.62%的股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择机出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公司,    证券简称:鼎欣科技,证券代码:870840,主营业务为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研发与服务以及为多个行业提供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服务范围覆盖医疗、电力、通信、金融、政府等领域。目前,公司持有鼎欣科技2,263,000股,占其总股本3.62%的股份。按照截止2020年11月20日的收盘价计算,股票总市值为1,249.18万元。该部分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处置方案

  1、处置时间: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相关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成。

  2、处置数量:公司持有的鼎欣科技2,263,000股,占其总股本3.62%的股份。

  3、处置方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4、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处置鼎欣科技股份的具体操作事宜。

  期间,如遇鼎欣科技实施转增股本、分红派息等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处置金融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处置所持有的鼎欣科技股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工作的安排,也是出于公司适应证券市场情况变化的谨慎决策,同时该事项也能够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的为公司回笼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审议了关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处置持有的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的工作安排,能够帮助公司实现回笼资金的目的,也能够确保公司适应证券市场情况变化。同时,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审议了关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处置持有的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的工作安排,能够帮助公司实现回笼资金的目的,也能够确保公司适应证券市场情况变化。同时,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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