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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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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5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379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5月18日,共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受托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379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本收益凭证的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补充发行人(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资金,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的固定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受托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A+H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东方证券,A股股票代码:600958,H股股票代码:3958。东方证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东方证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来自于东方证券公开披露的年度或季度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45,662.87万元,本次理财金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7%。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固定收益凭证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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