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段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彪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段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段彪先生任职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段彪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宋斌先生、宫国伟先生、高运奎先生、王平先生、隋延波先生、杨玉清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梁仕念先生、朱德胜先生、高景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斌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孔德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孔德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技术专家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孔德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孔德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7,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孔德龙先生担任总工程师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经公司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段彪先生任公司经理助理职务;同意聘任孙大强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段彪先生、孙大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1、段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车间副主任、主任,物流部部长、计划物流中心副总监、总监、国内市场事业部副总监,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公司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段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孙大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技术中心总监、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孙大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