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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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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7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职工监事辞职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分别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刘风雷、张晓东和韩永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职工监事刘风雷、张晓东和韩永明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第六届职工监事职务。前述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股份锁定承诺。前述监事辞职后在本公司工作。其辞职报告在新职工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生效。

  二、补选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1月19日,根据公司工会《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报告》,选举孟祥春、应建勋和邢继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当选日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

  公司监事会对刘风雷、张晓东和韩永明先生分别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孟祥春先生,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露天煤矿矿长、党委书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副总经理、南露天煤矿矿长。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部主任,内蒙古宝泰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孟祥春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孟祥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 孟祥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2.应建勋先生,1971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近五年曾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业部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析评价部副主任(正处级)、铝业部副主任(正处级)。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部主任。应建勋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应建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应建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3.邢继广先生,197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曾任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内控部主任、审计中心主任,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霍煤鸿骏高精铝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中心主任,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邢继广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邢继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邢继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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