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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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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面值折算结果的补充公告

  

  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3年5月31日成立,2013年7月8日取得《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683号)。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5日签发《关于准予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2357号),准予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2019年10月28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订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生效,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上述合同变更事宜详见管理人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的《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19年10月)》、《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2019年10月)》、《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2019年10月)》,以及2019年11月12日披露的《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等公告文件。

  管理人于2019年11月11日折算本集合计划面值至人民币1.00元,详见管理人2019年10月28日发布的《广发金管家消费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本集合计划面值折算是在保持现有计划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本计划面值、单位净值和持有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集合计划资产的一种方式。现补充公告面值折算结果如下:

  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折算日折算前本集合计划面值为0.891815594元,单位净值为1.601205603元,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为0.891815594。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集合计划面值总额/折算日折算前登记在册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折算后,本集合计划面值调整为1.0000元,单位净值调整为1.795444723元,相应地,原来每1份集合计划份额变为0.891815594份。集合计划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数据为准。

  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持有人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计算,并由本集合计划注册登记机构于2019年11月11日进行变更登记。持有人自2019年11月13日起可通过各推广网点查询折算后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管理人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上述面值折算,折算前后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比例未发生变化,面值折算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影响。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管理人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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