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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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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114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战略官沈忠民先生、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和首席技术官张启应先生、董事兼首席行政官王金发先生、首席财务官梁才发先生、副总裁程家晚先生、副总裁鱼江涛先生、副总裁杨璞先生、副总裁张忠海先生、副总裁王冬冬先生、副总裁易菱娜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建军先生和CEO助理兼投资者关系总监潘永乐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11月18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8,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460,752,623股)的0.01%,增持金额为2,011,980.00元,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战略官沈忠民先生、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和首席技术官张启应先生、董事兼首席行政官王金发先生、首席财务官梁才发先生、副总裁程家晚先生、副总裁鱼江涛先生、副总裁杨璞先生、副总裁张忠海先生、副总裁王冬冬先生、副总裁易菱娜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建军先生和CEO助理兼投资者关系总监潘永乐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的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含增持主体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含限售股);“持股比例”以增持计划当时总股本(即1,403,326,119股)即为基数计算。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拟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0年11月18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合计增持金额为2,011,980.00元,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增持后持股数量”包含增持主体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含限售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460,752,623股)为基数计算。因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6月22日进入转股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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