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程辉先生函告,获悉程辉先生将部分股票质押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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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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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中,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淑玉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田金红女士和陈怀荣先生为夫妻关系,为陈怀荣先生一致行动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5,983,65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3.03%,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