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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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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年 7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余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中讯”)质押予中泰证券的26,049,700股股票涉及违约,中泰证券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处置,导致新余中讯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中泰证券已于2020年1月23日至5月8日共计减持了公司股票12,600,000股,现将剩余质押的13,449,700股股票进行处置。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个自然日内,被动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449,7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月17日收到新余中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1月17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7日,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新余中讯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474,301股,占公司总股本680,408,797股的1.9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新余中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0-07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

  3、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司法冻结的原因

  就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司法冻结的原因,新能国际向上市公司说明如下:

  本次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是: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市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新能国际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15金鸿债”提供担保,因上述债券偿付工作暂未完毕,进而对新能国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采取了执行措施,导致本次冻结事项的发生。

  上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公司相关债权的偿付工作,并同时与中泰证券保持沟通,希望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和解,新能国际暂时不会因本次财产保全措施影响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也不会因此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正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除上述股份司法冻结。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冻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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