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港水务”)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南港水务49%股权,南港水务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港公司”),持股51%。
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滨海水业拟对南港水务按出资比例提供768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用于南港水务的经营发展。资金使用期限至2021年9月6日。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7日
3、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前线指挥部216、217室
4、法定代表人:杜成文
5、注册资本:1566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业企业用水、生活饮水供应及相关水务服务;供水设施施工、管理、维修和保养;水管件批发兼零售;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泵站的经营、管理、维修和保养;房屋租赁及维修;物业管理;代收电费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南港水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占股49%。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港水务的资产总额为135,785,022.47元,负债总额为49,379,911.2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6,405,111.23元。2019年1-12月,南港水务的营业收入为17,716,376.72元,利润总额为-8,684,593.2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84,593.21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8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与创新路交口西南角
4、法定代表人:王亚洲
5、注册资本:35778.7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泰港公司为天津泰达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滨海水业拟对其参股子公司南港水务提供768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泰港公司向南港水务提供8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用于南港水务的经营发展,资金使用期限至2021年9月6日。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次滨海水业向南港水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南港水务51%股权的股东泰港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南港水务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1年,随着渤化“两化”搬迁项目、华电南港热电项目、中沙聚碳酸酯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相继调试投产,以及未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南港工业区投资建设的120万吨大乙烯项目的投产,南港工业区的供水需求将大幅提高,南港水务的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具备偿还本次财务资助的能力。
同时,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后,公司将加强对南港水务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证资金可回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港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南港水务49%股权,南港水务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港公司”),持股51%。
滨海水业拟对南港水务按出资比例提供768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至2021年9月6日,持有南港水务51%股权的股东泰港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南港水务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