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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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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2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焕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金梅林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陈焕春、刘春全、金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其中陈焕春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罗飞、王晖、金梅林,其中罗飞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宏林、罗飞、陈焕春,其中王宏林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罗飞、王晖、方六荣,其中罗飞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慕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慕琳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高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关平先生、汤细彪先生、张锦军先生、钟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3、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钟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 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邹天天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于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天天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五、上网公告附件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长:陈焕春,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975年7月至1984年9月在华中农大任教;1984年10月至1988年1月就读于德国慕尼黑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8年2月至1989年1月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国际动物传染病研讨班学习;1989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华中农大讲师、副教授;1994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畜牧兽医学院院长;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副校长;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现兼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

  陈焕春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086.047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副董事长:金梅林,女,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2月至1980年7月在北京大学攻读生物系兽医生物学专业学士学位;1980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讲师、副教授;2001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主任。现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传染病学分会副理事长、科技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科前生物研究院院长。

  金梅林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667.7827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1)陈焕春,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2)刘春全,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曾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国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刘春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金梅林,参见(二)副董事长简历。

  (4)何启盖,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现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疫病防控研究室岗位科学家、农业部规模化养殖场疫病净化评估认证专家、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方六荣,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

  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提名委员会

  (1)罗飞,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裕A、第一创业及麦捷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晖,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王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金梅林,参见(二)副董事长简历。

  3、审计委员会

  (1)王宏林,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计、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山东嘉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武汉华中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湖北省长江长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副总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宏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罗飞,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提名委员会(1)。

  (3)陈焕春,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罗飞,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提名委员会(1)。

  (2)王晖,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提名委员会(2)。

  (3)方六荣,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1、战略委员会(5)。

  (四)总经理:陈慕琳,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慕琳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陈焕春先生的女儿,与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副总经理

  1、徐高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学博士, 正高职高级兽医师。2005年7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研发、GMP管理等工作;2014年9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研发工作;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研发总监,主管研发、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现兼任动物生物制剂创制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北省动物生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生物制品学分会常务理事、国家兽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湖北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微生物学会理事、湖北省养猪协会理事等职。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徐高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52.1995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关平,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农学博士,高级兽医师。1990年7月至2000年8月担任湖北农学院教师;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华中农大药理学专业并获硕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担任温氏集团动物保健品厂研究员;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预防兽医学专业并获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工作。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关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80.0077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汤细彪,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学博士,高级兽医师。2009年2月起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销售工作。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汤细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34.008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锦军,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4年12月担任武汉科诺生物农药有限公司南方办事处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担任易克斯特农药(南昌)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1月担任瑞普生物市场部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销售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锦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34.0081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钟鸣,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金融学硕士,华中农大兽医硕士,中级经济师。曾担任长江证券资金营运部债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债券投资高级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钟鸣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董事长金梅林女士的儿子,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财务总监:钟鸣,参见(五)副总经理 5。

  (七)董事会秘书:陈慕琳,参见(四)总经理简历。

  (八)证券事务代表:邹天天,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任职于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3月至今,任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邹天天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邹天天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下午16:30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2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已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已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吴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于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简历):

  吴斌,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1985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助理兽医师、兽医师、兽医卫生监督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华中农大讲师;1999年1月至2004年9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目前,吴斌先生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主要从事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2001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陈焕春先生、董事金梅林女士、董事方六荣女士、董事何启盖先生、董事吴美洲先生、监事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焕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慕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4、5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1、2、3、4、5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黄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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