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均衡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富国均衡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0年10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09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0年11月16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0年11月20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富国均衡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国均衡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0年11月18日,并自2020年11月1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募集。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安图生物,证券代码:60365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11月16日数据。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召开旗下9只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 年10 月29 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4日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上述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上述分级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上述分级基金整改前,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上述分级基金整改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

  2020年11月18日

  根据《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

  其中,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首日倒数前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当N=1时,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2020年11月20日为第七个开放期的开放首日,因此,根据上述规则适用于第八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2020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r=1.50%,适用于第八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第八个业绩考核周期为2020年12月18日(含该日)至2021年12月17日(含该日)(该考核周期结束日最终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2021年节假日安排确定)。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富国工业4.0A份额(场内简称:工业4A,基金代码:150315)与富国工业4.0B份额(场内简称:工业4B,基金代码:150316)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

  备注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富国工业4.0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工业4.0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工业4.0份额,由于富国工业4.0份额为跟踪中证工业4.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工业4.0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工业4.0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工业4.0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工业4.0份额,由于富国工业4.0份额为跟踪中证工业4.0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工业4.0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折算为富国工业4.0份额前,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工业4.0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工业4.0B份额,或者富国工业4.0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工业4.0A份额),合并为富国工业4.0份额,按照富国工业4.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工业4.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工业4.0A份额、富国工业4.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工业4.0份额。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工业4.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工业4.0份额、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工业4.0份额、富国工业4.0A份额、富国工业4.0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折算为富国工业4.0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工业4.0A份额和富国工业4.0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工业4.0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工业4.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工业4.0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关于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A,基金代码:150209)与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B,基金代码:150210)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

  备注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由于富国国企改革份额为跟踪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由于富国国企改革份额为跟踪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折算为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前,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或者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合并为富国国企改革份额,按照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折算为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关于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富国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级,基金代码:150223)与富国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级,基金代码:150224)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

  备注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富国证券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证券份额,由于富国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证券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证券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证券份额,由于富国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证券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折算为富国证券份额前,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证券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证券B份额,或者富国证券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证券A份额),合并为富国证券份额,按照富国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证券份额。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证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证券份额、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证券份额、富国证券A份额、富国证券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折算为富国证券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证券A份额和富国证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证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证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证券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

  关于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富国体育A份额(场内简称:体育A,基金代码:150307)与富国体育B份额(场内简称:体育B,基金代码:150308)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

  备注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富国体育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体育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体育份额,由于富国体育份额为跟踪中证体育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体育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体育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体育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体育份额,由于富国体育份额为跟踪中证体育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体育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折算为富国体育份额前,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体育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体育B份额,或者富国体育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体育A份额),合并为富国体育份额,按照富国体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体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体育A份额、富国体育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体育份额。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体育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富国体育份额、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体育份额、富国体育A份额、富国体育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折算为富国体育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体育A份额和富国体育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体育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体育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富国体育份额的场内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