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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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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8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68.85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8.85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2.8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及〈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制定了《关于 2020年度-2022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2020 年度-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竞拍的议案》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竞拍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8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68.85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8.85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2.8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非独立董事)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徐科一先生、阮国伟先生、郭春丽女士、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制定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8400元/月,年度合计10.08万元(税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杨先明先生、龙小海先生、陈旭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1年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三、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非董事高管人员。

  四、适用期限:

  公司2021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非董事高管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2022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制定了《关于 2020年度-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2020 年度-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竞拍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内参与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竞拍,并签署和办理土地竞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竞拍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8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1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68.85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8.85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8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9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1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以下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2.8亿元,用于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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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三)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五)被担保人名称: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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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2.85亿元,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39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991万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2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认为:一心堂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一心堂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一心堂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东兴证券对一心堂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9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青岛(正在办理中)、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上海自贸区、宁波(正在办理中)、青海(正在办理中)和香港等地设有39家执业办公室,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技术标准部、培训部、业务发展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成立于 2015 年[其前身为 1983 年成立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全部业务和执业团队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管云鸿。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已取得由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420100055302),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131 号汇都国际C 座 6层,2019 年末拥有从业人员 340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114 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3、业务信息

  (1)2019年总收入:147,197.37万元。

  (2)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

  (3)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4)2019年审计公司家数:19,021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5家;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0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自维,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杨健,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 20 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云南质控中心副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胜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20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9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7日,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73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47,169,8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8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600.00万元后(含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8,400.0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税费合计2,0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募集资金总额中主动扣除人民币1,600.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税费379.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214,528.31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733.02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13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6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依据公司2018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8年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股资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0,903.5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专字(2018)160003号《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8年2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3月6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3.57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170.7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163.6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1,171.35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896.0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171.35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三、本次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5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9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3,773.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26.4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0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78110078801600000196\ 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华宁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305.7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8,311.72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5.0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8,311.72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583.2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额为40,000.00万元。差异原因为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020 年 5 月 12 日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三、本次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10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9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7日,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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