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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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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商银行直联网上直销交易功能升级并实施认购、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作,面向持有工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升级工商银行直联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并实施认/申购费率优惠。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20年11月19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全国范围内持有工商银行卡(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通过网上交易直销,处于正常认/申购期内的公募基金产品,详细基金名单可访问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账户登记、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五、适用收费模式

  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六、操作说明

  1、持有工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按照相关提示申请开户或者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已开通旧版工商银行直联网上直销交易的用户,需重新签约方可使用。

  2、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七、优惠方案

  2020年11月19日起,对通过工商银行借记卡进行网上基金直销认/申购交易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购买(含认/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适用单笔申请金额对应标准费率4折的费率优惠,但优惠后费率最低不低于0.60%,即享受优惠折扣后认/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0%的,则按0.60%执行。原认/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0%或适用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收取,不再享受认/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相关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各基金法律文件、本公司相关公告和工商银行的业务规则为准。

  九、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网站:www.swsmu.com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详细情况,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申万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SW医药A,基金代码:150283)与申万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SW医药B,基金代码:150284)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swsmu.com)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亦将据此予以更新。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

  备注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申万医药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低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申万医药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申万医药份额,由于申万医药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申万医药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申万医药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申万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申万医药份额,由于申万医药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申万医药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折算为申万医药份额前,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申万医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申万医药B份额,或者申万医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申万医药A份额),合并为申万医药份额,按照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申万医药A份额、申万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申万医药份额。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申万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申万医药份额、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7945元、1.0032元、0.58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申万医药份额、申万医药A份额、申万医药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折算为申万医药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申万医药份额符合条件上市后选择二级市场卖出。对于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可先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申万医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申万医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注:年按365 日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7日内1.50%,7日及以上0.50%。

  申万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万医药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纳入基金财产,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公司2020年10月24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申万医药A份额与申万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医药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申万医药A份额、申万医药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申万医药A份额、申万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申万医药A份额与申万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医药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基金代码:150171)与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基金代码:150172)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swsmu.com)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亦将据此予以更新。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

  备注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3:DA=A级份额价格/A级份额参考净值-1;DB=B级份额价格/B级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级份额参考净值×B级份额数/(A级份额数+B级份额数));

  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4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证券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低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证券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申万证券份额,由于申万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证券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证券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申万证券份额,由于申万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证券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折算为申万证券份额前,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证券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证券B份额,或者证券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证券A份额),合并为申万证券份额,按照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申万证券份额。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申万证券份额、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7945元、1.0032元、0.58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申万证券份额、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折算为申万证券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申万证券份额符合条件上市后选择二级市场卖出。对于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可先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证券A份额和证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申万证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申万证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注:月按30 日计算,年按365 日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7日内1.50%,7日及以上0.50%。

  申万证券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万证券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公司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证券A份额与证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证券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证券A份额、证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证券A份额与证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证券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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