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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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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0-029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姜从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唐国宏董事长、何国胜董事、郭先鹏董事、张彦军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莫晓峰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京辉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梅琳 周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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