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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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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3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16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推举郝忠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郝忠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会议选举郝忠礼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郝忠礼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伊藤范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会议选举伊藤范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伊藤范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选任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董事会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任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忠礼,成员:聂实践、江移山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邹钧,成员:郝忠礼、聂实践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聂实践,成员:曲之萍、张蕴暖

  (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曲之萍,成员:邹钧、史宇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1)聘任郝忠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江移山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聘任董海风女士、张蕴暖女士、朱红新女士、郑德敏先生、李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刘淑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5)聘任史宇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聘任侯煜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史宇女士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侯煜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史宇女士及侯煜玮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5-6726968

  传真号码:0535-6727161

  电子邮箱:shiy@wanpy.com.cn、houyw@wanpy.com.cn

  邮政编码:264003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个人简历

  一、郝忠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烟台市莱山区政协委员,中国礼仪休闲用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1983年1月至1985年10月,任吉林省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1985年11月至1992年5月,任烟台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1992年6月至1993年10月,任烟台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公司职员;1993年12月至1998年9月,任烟台国际航空客货代理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9月至2016年4月,任烟台中礼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199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烟台爱思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烟台爱思克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好氏宠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1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烟台顽皮宠物用品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任烟台中卫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0月至今,任烟台顽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烟台中宠宠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原“烟台中宠宠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月至今,任American Jerky Company LLC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美国好氏CEO;2014年11月至今,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烟台中宠德益宠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安徽省中宠颂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26日至今,任南京云吸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The Natural Pet Treat Company Limited董事。

  郝忠礼先生通过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48,007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郝宸龙先生之父,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伊藤范和先生,日本国籍,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4月至2002年,任三井食品有限公司PETCARE事业本部销售部;2002年至2012年8月,任日本伊藤株式会社营业部;2012年8月至今,任日本伊藤株式会社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伊藤范和先生通过日本伊藤株式会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江移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烟台星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职员;1992年10月至1998年4月,任烟台市新桥食品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长;1998年5月至2000年5月,任烟台百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00年6月至2002年3月,任烟台爱思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02年3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任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3月至今,任烟台顽皮宠物用品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烟台中卫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月至今,任美国Jerky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I TAO PET SUPPLIES(CAMBDIA) CO,.LTD董事。

  江移山先生从事食品类技术研发、管理工作20余年,负责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江移山被聘任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宠物饲料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全国饲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宠物饲料工作组委员。

  江移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史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任烟台丽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2017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2018年11月至今,任The Natural  Pet  Treat  Company  Limited董事;2019 年9月至今,复旦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在读。

  史宇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五、董海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7月至2012年2月,任烟台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发展处处长、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厂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烟台金岭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3年3月至2018年6月,任海普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管理中心总经理、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董海风女士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六、张蕴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山东物产进出口烟台分公司外销员;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任烟台武州养蜂园有限公司出口部主管;2002年6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部长、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蕴暖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七、朱红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技师。1999年9月至2002年12月,先后任烟台爱思克食品有限公司仓库保管、车间班长、生产管理主管、公司总质检;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11年7月,任烟台爱丽思中宠食品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1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烘干制造部部长;2014年1月至今,任美国Jerky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红新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八、刘淑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烟台泰鸿橡胶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12月至今,任烟台顽皮宠物用品销售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6月至今,任烟台中卫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烟台中宠宠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淑清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九、郑德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1966年5月至1997年12月,先后任烟台罐头总厂职员、厂长;1998年1月至2000年4月,任烟台飞轮企业集团厂长;2000年5月至2005年8月,任烟台山村果园集团厂长;2005年9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罐头制造部厂长、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郑德敏先生从事食品罐头行业40余年,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创新与生产管理经验,2014年5月,郑德敏被聘任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罐藏食品科技工作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专家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郑德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十、李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2004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8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渠道销售副总监;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皇誉宠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电商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任美太芭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高级全国销售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线下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震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十一、曲之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75年10月至1981年4月,任烟台冷冻机配件厂主管会计、财务科长;1981年5月至1991年11月,任烟台冷冻机总厂成本会计、财务科长;1991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烟台冰轮集团公司财务处长;1999年7月至2011年3月,先后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2011年4月退休;2010年12月至今任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烟台蓝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曲之萍女士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十二、聂实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1983年9月至1985年9月,任甘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实习研究员,1987年4月至2000年10月,先后任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实验室主任;2000年11月至今,任北京百林康源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聂实践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十三、邹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民革党员。1999年9月至2004年4月,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4月至2008年2月,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十一届烟台市委政协委员;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十一届烟台市政协委员;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十二届烟台市政协常委,芝罘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芝罘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土地与房产业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烟台市工商联常委,烟台市民主党派专家服务团成员,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顾问;2017.03至今,任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原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芝罘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土地与房产业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烟台市工商联常委,烟台市民主党派专家服务团成员,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2017年1月当选十三届烟台市政协常委,芝罘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11月当选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邹钧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十四、侯煜玮先生,男,中国国籍,199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德克萨斯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会计学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职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职于公司证券部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相关工作,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侯煜玮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4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16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推举赵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会议选举赵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赵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赵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2004年8月至2008年3月,任烟台爱华食品有限公司品管课主任;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任烟台东洲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品管课科长;2009年6月至2012年7月,任烟台欣和味达美食品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主管;2012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熙可食品(蓬莱)有限公司品管部质量总监;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烟台中宠食品有限公司品管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品管部部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品管部部长;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品管部部长、加拿大子公司Canadian Jerky Company Ltd质量总监。

  赵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烟台和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8,963,6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57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8,963,6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5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3,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3,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郝忠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候选人:选举伊藤范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候选人:选举江移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4候选人:选举郝宸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5候选人:选举张蕴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6候选人:选举史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候选人:选举曲之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2候选人:选举聂实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3候选人:选举邹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候选人:选举王继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2候选人:选举林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963,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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