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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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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0-072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湖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航精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机科技”)近日收到湖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统罚字[2020]79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事项

  精机科技因提供统计数据有误,被湖北省统计局认定为提供统计资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湖北省统计局决定给予精机科技警告并处壹拾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精机科技接受湖北省统计局的处罚决定,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罚款。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并要求下属子公司引以为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本次子公司统计差错不涉及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列示;本次子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且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经营数据的真实性。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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