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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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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公告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20-02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冰洋先生、独立董事邱峻女士、何继江先生、陈浩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魏亮先生、刘鹏达先生、李英女士、刘飞舟先生、马宝亮先生、边同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魏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鹏达,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英,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飞舟,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马宝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边同乐,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周杰先生、程华女士、王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周杰,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程华,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11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1月1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亮,男,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

  魏亮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80,000股。魏亮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之外甥,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鹏达,男,出生于1986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人力资源硕士。2014年5月参加工作至今,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鹏达先生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刘鹏达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女,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科科长,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曾获邢台市优秀企业总会计师,2011年度、2013年度沙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英女士持有本公司117,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飞舟,男,出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物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原信息产业部第十一研究所干部,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公司高级总监、合伙人,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揭阳市第八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揭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飞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宝亮,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化工学院;1983年8月-1987年10月 河北省廊坊市化肥厂工艺员;1987年11月-1991年10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艺员,助理工程师;1991年11月-1995年7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1997年11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1997年12月-2007年4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曾经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7年4月-2008年1月 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2016年5月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28日—2017年11月27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宝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边同乐,男,出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1999年就职于甘肃天水海林轴承厂;2000年-2010年先后就职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8日—2017年11月27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边同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华,女,出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业务监管部高级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

  程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杰,男,出生于1967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及法学学士、执业律师。1992年参加工作至今,现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周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涌,男,出生于1968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士。1986年毕业于江苏省盐城中学,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1990年毕业后,在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部门工作。1993年至1996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硕士。1996年至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

  王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则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如下:

  侯贺钢,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霍利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最近二年内,候选监事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贺钢,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1997年8月至2008年1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检测中心物理实验员、副主任,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检测中心主任;中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黑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副主任委员,自2007年开始参与了国家20项炭黑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28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侯贺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霍利军,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参加工作。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员、工艺技术员;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2008年6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车间主任。

  霍利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年11 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冰洋先生,独立董事何继江先生、邱峻女士、陈浩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亮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魏亮先生、刘鹏达先生、李英女士、刘飞舟先生、马宝亮先生、边同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魏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鹏达,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英,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飞舟,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马宝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边同乐,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程华女士、周杰先生、王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程华,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周杰,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亮,男,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

  魏亮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80,000股。魏亮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之外甥,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鹏达,男,出生于1986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人力资源硕士。2014年5月参加工作至今,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鹏达先生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刘鹏达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女,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科科长,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曾获邢台市优秀企业总会计师,2011年度、2013年度沙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英女士持有本公司117,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飞舟,男,出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物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原信息产业部第十一研究所干部,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公司高级总监、合伙人,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揭阳市第八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揭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飞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宝亮,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化工学院;1983年8月-1987年10月 河北省廊坊市化肥厂工艺员;1987年11月-1991年10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艺员,助理工程师;1991年11月-1995年7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1997年11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1997年12月-2007年4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曾经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7年4月-2008年1月 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2016年5月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28日—2017年11月27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宝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边同乐,男,出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1999年就职于甘肃天水海林轴承厂;2000年-2010年先后就职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8日—2017年11月27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边同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华,女,出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业务监管部高级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

  程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杰,男,出生于1967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及法学学士、执业律师。1992年参加工作至今,现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周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涌,男,出生于1968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士。1986年毕业于江苏省盐城中学,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1990年毕业后,在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部门工作。1993年至1996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硕士。1996年至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

  王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0年 11 月 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0 年11月 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候选监事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贺钢,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1997年8月至2008年1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检测中心物理实验员、副主任;中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07年开始参与了国家20项炭黑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检测中心主任。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28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侯贺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霍利军,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参加工作。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员、工艺技术员;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2008年6月至今任公司精细化工车间主任。

  霍利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 年11月9日在多功能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进行了表决,大会应到职工代表57 人,实到57人。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一致通过了下述决议:选举朱丽梅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并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朱丽梅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1月12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丽梅,女,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参加工作至今,现任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朱丽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四届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 关于选举魏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2 关于选举刘鹏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3 关于选举李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4 关于选举刘飞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5 关于选举马宝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6 关于选举边同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01 关于选举程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02 关于选举周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03关于选举王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3.01 关于选举侯贺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3.02 关于选举霍利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0 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集中使用,可以分开使用,可以投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均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0年11月27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7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提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累积投票。提案1、提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2.01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提案3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1) 上述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2)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4)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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