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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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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的预案》;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以不低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并授权中船九院经理层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操作各项工作。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20-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筹备事宜由公司证券事务处负责。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临2020-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案一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预案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 :600072        证券简称 :中船科技        编号:临2020-03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将以不低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阳光投资”)20%股权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中船九院拟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20%股权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7月31日,中船阳光投资资产总额466,146.27万元,负债总额474,925.84万元,净资产-8,779.57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02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船阳光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4,21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52,989.57万元,本次拟转让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为8,842.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股权,目前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黄河西路 118号蓝湾商务广场北区7号楼1单元103、104室

  法定代表人:刘东锋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投资项目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安置房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船九院持有中船阳光投资30%股权,上海昊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川置业”)持有中船阳光投资70%股权。上述股权清晰,昊川置业以持有的中船阳光投资70%股权为中船九院给中船阳光投资提供的6亿元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其他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4,882.31万元,负债总额442,934.36万元,所有者权益-8,052.0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724.75万元,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2020年7月31日,资产总额466,146.27万元,负债总额474,925.84万元,净资产-8,779.5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27.52万元,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拟出让的中船阳光投资20%股权以不低于评估值公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对中船阳光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中船阳光投资于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4,21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52,989.57万元,拟转让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为8,842.00万元。

  (三)其他涉及债权和担保事宜

  截止2020年7月31日,中船九院为中船阳光投资提供了人民币6亿元的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将于2021年10月18日到期。股东方昊川置业以其持有的中船阳光投资70%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其上级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按其持股比例对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受让方将受让股权办理质押给中船九院。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排等其他安排。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中船九院的发展需要,因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公开挂牌的形式进行,交易对象不确定,存在转让交易不成功的风险。若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将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7月31日审计报告

  3、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

  至2020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刘晨璐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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