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90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及相应的会议材料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继童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此外,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辉晖被推举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详见附件二。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酬金的议案,同意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酬金方案,并将有关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监事会的建议酬金方案如下:

  对于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监事,公司不厘定和支付监事酬金。对于在本公司承担管理职责,不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不再厘定和支付监事酬金。承担管理职责的监事从本公司获取的报酬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和履职情况并按照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计算、批准和发放。监事薪酬总额的确定、调整和批准将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并在年度报告中定期披露。如无特别说明,上述酬金或薪酬均为含税金额。此外,所有监事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可领取会议津贴。出席会议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人民币1,000元(税后),列席会议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人民币500元(税后)。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可参阅《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一:

  林继童先生,1969年出生,暨南大学法学硕士,拥有丰富的党政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林先生曾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揭阳市榕城区委担任领导职务;2008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历任公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新区土地监察局局长;2016年9月至2020年4月先后担任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等职。林先生自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件二:

  叶辉晖女士,1976年出生,山西财经大学审计学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拥有多年的审计工作经验。叶女士1997年7月至2001年3月于广东省韶关学院经管系任教;2001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标准管理部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处高级经理、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务部高级经理。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89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11月6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11月9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2人,其中董事胡伟、廖湘文、文亮、王增金、陈燕、陈志升和陈元钧亲自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范志勇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陈燕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蔡曙光、温兆华、陈晓露和白华亲自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监事叶俊和辛建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外环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强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外环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为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投入运营后的经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议案中的方案,对外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外环公司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65亿元,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伟、廖湘文、王增金、文亮、陈志升、戴敬明、李晓燕、陈海珊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提名温兆华、陈晓露、白华及李飞龙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有关提名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均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出具了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酬金的议案。

  同意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酬金方案,并将有关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12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酬金方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的建议酬金方案如下:

  1、执行董事从公司获取的报酬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并按照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计算、批准和发放,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长效激励,以及公司福利和法定福利。对于执行董事,公司不再厘定和支付董事酬金。2、对于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非执行董事,公司不厘定和支付董事酬金;对于不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非执行董事,建议董事酬金为每年人民币35万元。3、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3万元。所有董事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可领取会议津贴。出席会议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人民币1,000元(税后),列席会议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人民币500元(税后)。

  根据本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员工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按岗位的市场价值以及员工绩效厘定;员工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分别按照政府和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另行批准之日止,董事长薪酬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有关办法进行考评,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执行董事、总裁的岗位工资为人民币5.6万元/月,其他承担管理职责的执行董事的岗位工资为人民币4.5—5万元/月,同时,按照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基数分别占年度薪酬60%和40%的比例,根据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金系数并计发绩效年薪。董事长、总裁及其他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国资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若经营业绩特别优秀,经考核后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可适度突破前述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此外,董事会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职责调整等实际情况,依照公司的薪酬政策和制度,对董事长、总裁及其他执行董事的薪酬总额进行检讨并作出适当的调整,以及实施合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执行董事领取薪酬的详情将在年度报告中定期披露。

  除有特别说明外,上述酬金或薪酬均为含税金额。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有关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批准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酬金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加或减少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股东大会。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可参阅《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胡伟先生,1962年出生,拥有高级经济师专业职称,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英语专业学士,南澳大利亚大学风险管理专业硕士,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运营以及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审计与风险管理等企业管理及境外企业工作经验。胡先生2001年10月至2011年8月期间任职于中国光大银行,2011年8月起至今历任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副总裁、执行董事。胡先生自2012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

  廖湘文先生,1968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收费公路管理、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廖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交通局。2004年11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公共关系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廖先生2009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任本公司副总裁,2016年11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及投资企业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王增金先生,1970年出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拥有逾二十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管理经验。王先生2004年10月加入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先后任董事局主席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王先生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王先生曾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现亦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以及部分子公司之董事职务。

  文亮先生,1973年出生,拥有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上海财经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及审计管理经验。文先生于1996年至2018年9月供职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计财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并兼任其多家附属公司董事及监事,2017年2月至今亦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亦兼任公司部分投资企业之董事。

  陈志升先生,1961年出生,拥有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厦门大学会计博士,拥有三十多年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投融资管理经验。陈先生先后任职于厦门大学、深圳市政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等,2009年12月至2020年7月在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陈先生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戴敬明先生,1964年出生,拥有高级经济师专业职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拥有丰富的企业财务、投资及管理经验。戴先生先后任职于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17年8月加入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9月起任深圳国际执行董事。

  李晓燕女士,1977年出生,拥有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等专业资格,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和投融资管理工作经验。李女士2001年8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中国外运集团工作,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大陆上市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纪委委员等职;2020年4月起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陆上市公司)任财务副总监。

  陈海珊女士,1966年出生,拥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专业职称,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投资、法务管理经验。陈女士曾任职于广东省公路设计院、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等;2015年3月起任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温兆华先生,1961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荣誉学士,美国匹兹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三十年以上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温先生曾任职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澳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2007年5月至2015年7月期间先后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温先生于2015年9月起担任领飞资本有限公司行政总裁,2018年3月起任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亦兼任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顾问等职。温先生2018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晓露女士,1975年出生,拥有香港证监会持牌负责人资格,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和福特汉姆大学合办之国际MBA学位,拥有二十年咨询和投资银行经验。陈女士1999年5月起加入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其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主席、联席主管等职,2015年2月起任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监。陈女士现亦兼任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董事。陈女士2018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白华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武汉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在审计及内部控制方面拥有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白先生2003年7月起在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工作,现担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白先生现亦担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洪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白先生2018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飞龙先生,1964年出生,拥有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高级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资格,中国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李先生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10年9月至2018年2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大陆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于协鑫集团任副总裁;2019年11月起于英国Newage公司任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9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外环公司”)。

  ● 增资金额: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增资人民币64亿元(“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外环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亿元,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增资概述

  1、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为增强外环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为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高速深圳段”)投入运营后的经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本公司拟以现金对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增资人民币6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外环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65亿元,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审议及批准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外环公司增资的议案》。有关审议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本公司应当披露的交易,但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3、本次增资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5月5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3楼306房;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孙策;主要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外环高速深圳段的开发、建设、收费、管理业务,以及配套综合服务项目管理业务等。本公司为外环公司唯一股东,合并外环公司财务报表。

  根据2016年3月1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与外环公司签订的《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特许经营权合同》以及本公司、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建发公司”)及外环公司签订的《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共同投资建设协议》,外环公司被授予外环高速深圳段(沿江高速-深汕高速段)(“外环A段”)的特许权,本公司和外环公司合共投入资金或安排融资人民币65亿元,其余金额由特建发公司投入。有关事项已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外环A段主线长约60公里,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沙井至坪地段(不含东莞段),长约51公里,二期工程为坪地至坑梓段,长约9公里。截至本公告日,外环高速深圳段尚在建设之中,其中,一期主线工程已基本完成,预计将于2020年底具备通车条件;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根据外环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无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按中国会计准则,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有关外环公司和外环高速的进一步信息,可参阅本公司过往的定期报告和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的临时公告。

  本次增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不会导致外环公司董事或管理层的变化。

  三、增资目的及其影响

  外环公司是本公司投资经营外环高速深圳段的项目公司,本次增资有助于增强外环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外环公司财务结构,充实项目资本金,为外环高速深圳段投入运营后的经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保障本公司利益。外环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属于本公司对财务资源的整体布局和项目公司层面财务结构的调整,不影响本公司对外环A段的价值判断,对本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产生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四、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有利于本公司财务资源整体布局的优化、保障本公司利益,但仍然可能面临外环高速深圳段建设营运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本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9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谨定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A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8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8日

  至2020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酬金方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服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授权任何一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各有关合同和其他相关文件,并处理一切其他必要的相关事宜。

  2、审议及批准重选或委任(如适用)下列候选人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

  林继童先生。

  以上监事之任期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审议及批准重选或委任(如适用)下列候选人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董事:

  3.01胡伟先生;

  3.02廖湘文先生;

  3.03王增金先生;

  3.04文亮先生;

  3.05陈志升先生;

  3.06戴敬明先生;

  3.07李晓艳女士;

  3.08陈海珊女士。

  以上董事之任期均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审议及批准重选或委任(如适用)下列候选人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4.01温兆华先生;

  4.02陈晓露女士;

  4.03白华先生;

  4.04李飞龙先生。

  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期均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其候选资格须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生效。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详情请参阅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三) 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4项议案

  (五)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股: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应当在本次大会召开前20日(即2020年12月8日)或之前,将出席上述大会的书面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交回本公司。回复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会回执见附件1)。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在香港市场发布的通知。

  (二) 有权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 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28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本公司H股的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0年11月27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四)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本公司A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及填妥之授权委任书必须于本次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本公司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五) 现场会议登记安排: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8日8:30-9:00,9:0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赵思远

  电话:(86) 755 – 8285 3332

  传真:(86) 755 – 8285 3411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 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出席回执

  出席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本委托书中有关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相关资料。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出席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不论如何,股东所投的总票数不应超过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请特别注意,如果股东向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所投的总票数超过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则(a)如只投向一名候选人,该投票有效,按股东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计算;(b)如分散投向多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若股东向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所投的总票数少于就议案组所拥有的选票总数,股东的投票有效,而剩余选票将会被视为弃权。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每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假设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二分之一。

  就有关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的第2项决议而言,本公司目前仅收到1位候选人的提名,因此,暂时未安排累积投票制。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法定时限内,本公司收到其他合法有效的提名,本公司将安排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