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付款审批单进行审批,付款审批单上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支付的币种及金额、是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用途等要素。
2、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项下审批后手续齐全的付款审批单,出具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等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监管银行审核后,财务部将上述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后续将遵照上述程序进一步加强实际操作流程的执行管理,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539期
●现金管理期限:可随时支取,最长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并节省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1月12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92,007,431.6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11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风险揭示书》及《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539期
(1) 产品代码:CMBC20191539
(2) 产品购买日:2020年11月11日
(3) 起息日:2020年11月11日
(4) 计息类型:固定利率型
(5) 付息方式:按月付息
(6) 产品到期日:可随时支取,最长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扣除各项费用后):3.65%
(8)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9)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现金管理的资金去向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539期”为存款类产品,不涉及资金投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0036)。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4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1539期”通过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列报,利息收益计入财务费用(未经审计)。
五、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11月7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3日